相关政策法规

一、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从法律上肯定了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同时,可以采用第三方对借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保障出借人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的权利。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 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不存在足以影响自身行为的精神疾病的情形)、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

二、利率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 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三、电子合同规定

     《合同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四、担保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居间平台收费规定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中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此贷款服务机构的存在和服务费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盛世汇盈既不吸储,也不放贷,作为一个网络信用管理及借贷服务中介机构,其业务范围和经营活动完全符合相关法律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盛世汇盈将在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的指引下,为广大借款人、出借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